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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真实案例】田间地头闹纠纷,冲动行事惹祸端
时间:2024-07-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人民安居乐业的前提。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该互帮互助,相互包容,产生矛盾要及时化解,不要因为一些小事端而引发大矛盾,打破和睦的邻里关系。


本期案例







开春的3月正是农忙时节,高某与郑某正在自家的地里干活,期间因铲车挖土过程中产生纠纷互相争吵,继而引发肢体冲突,之后上升为使用拳头互殴,在殴打的过程中高某随手拿起身边劳动使用的叉子还击,致郑某脸部受伤,面部出血,幸亏被周边及时赶来的村民将二人拉开并报警。后经过鉴定,郑某右眼眼眶骨骨折,右眼球挫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经人民法院审理,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一个月,赔偿被害人郑某各项损失1万余元。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不能恰当理智地处理问题,不仅闹僵了和睦的邻里关系,而且还需承担刑事处罚以及人生伤害所带来的经济赔偿,因小失大,悔之晚矣。

和谐的邻里关系是我们生活中的一大幸事,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应当理性冷静,寻求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切莫采用打斗互殴,以暴制暴等不正当方式维权,这样不但对解决问题无济于事,反而还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遇到小矛盾,一定要及时化解,以理服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文明、美丽的乡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