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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司法救助 温暖人心
时间:2024-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司法救助 检察温度



基本案情


2023年的一天,被告人陈某酒后在其家中与被害人卢某某发生口角,后用刀将被害人卢某某捅伤。经鉴定,被害人卢某某的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卢某某在各地医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近几十万元,陈某近亲属仅仅支付了20000元医药费,再无赔付能力,卢某某在案件审查期间急需救治。



救助过程


线索排查 本院刑事检察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卢某某家庭困难需医治主动将线索移送本院控申部门本院控申部门收到线索后依职权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

经调查核实,某某受伤后在当地和北京等地医院治疗花去大额医疗费用目前处于昏迷状态后期仍需要进行治疗案发至今卢某某妻子照顾其无法劳动失去了经济来源,陈某垫付医药费20000无异于杯水车薪

经综合审查,我院认为该案件当事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予以批准司法救助金2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中,本院各部门强化综合履职意识,刑事检察部门发现刑事案件被害人可能符合救助条件后,主动告知当事人近亲属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并通过部门联动,及时将线索移送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控申部门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严格审查案件,审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司法救助。

检察机关深化能动履职,主动协调多部门对被救助人实施多元帮扶,构建协同救助工作格局,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切实把检察温度及时传递给因案困难受害人。本着把国家司法救助作为落实“检护民生”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了司法救助救急救困的功能。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以如我在诉的理念高质效的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更多可感受、能体验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