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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食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09-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关键词



食品安全 宣传讲解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要旨




针对个别商行、超市未及时认真履行清理过期食品的职责,售卖过期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检察机关可以督促行政机关全面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

2022年9月27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受邀与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磴口县隆盛合镇各个超市、综合商行、便利店进行安全执法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商家存在售卖过期食品的问题,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影响消费者身体健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调查和监督履职

2022年10月10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向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售卖过期食品的行为进行督促整改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各个商行、超市的监督管理工作,筑牢食品安全防线。2022年11月8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与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对违法商超负责人开展“包容审慎监管”纠正轻微违法及普法警示现场谈话,监督商超负责人亲自对被收缴的过期食品进行现场销毁。随后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走访,分别向各个商超负责人现场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质期清查等食品经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通过现场讲解+入户宣传的形式,督促食品经营者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典型意义

“民以食为天”,饮食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为基础,其他的因素都无从考虑;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检察机关针对食品安全安问题开展公益诉讼监督,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加强对各商超的监督管理工作,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从源头上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