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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治理抗(抑)菌制剂类消毒产品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3-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以案释法






【关键词】抗(抑)菌制剂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违规添加禁用物质


【要旨】针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化学药物,危害消费者人身健康的问题,检察机关可以督促主管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抗(抑)菌制剂类产品规范管理。


【基本案情】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磴口县部分药店售卖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存在违规添加禁用物质的问题。消费者使用后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些列副作用,严重的甚至会危害婴幼儿发育及人身健康。


【调查和督促履职】2022年6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通过对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测的“消”字号问题产品清单,发现部分药店存在售卖同厂家同名称同批次的“消”字号产品。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进行立案调查。查明某两家药店2021年11月份以来共购进某湿毒清抑菌乳膏60盒。2022年6月15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向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磴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下设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立即对重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人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集中排查,通过排查发现问题产品1种4盒。执法大队对经营单位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停止经营问题产品。


典型意义


检察机关针对药店经营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的“消”字号抗(抑)菌制剂的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大对经营销售使用单位的执法检查力度,助推行政机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健康安全与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