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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贵州安顺:提请减刑期间打架,4名罪犯被撤销减刑
时间:2022-08-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撤销了罪犯何某、焦某、王某2021年获得的减刑,安顺某监狱也将据此重新计算三人的剩余刑期。据悉,这是安顺市检察机关监督的该市首起因罪犯违反监管规定被撤销减刑案件。

 

2012年至2015年间,周某、何某、王某、焦某4人先后因故意伤害罪、贩卖毒品罪获刑,后被交付安顺某监狱执行刑罚。

 

服刑期间,4人遵守监规,表现良好,符合减刑条件。2021年6月8日,某监狱向法院提出对4人的减刑建议。然而,在等待法院减刑裁判下达期间,4人因口角之争发生打斗,已不符合减刑条件,但某监狱未及时向法院撤销对4人的减刑建议。

 

2021年8月底,安顺市检察院驻监检察人员在列席监狱狱情分析会时获悉这一线索。“得知线索后,我们及时调取了违规人员服刑档案,要求各监区提供违规人员在提请减刑建议期间的违规情况,排查相关管教人员是否存在故意漏报瞒报等情况。”安顺市检察院检察官袁庆宝告诉记者。

 

同年9月16日,某监狱向法院申请撤回对周某的减刑建议,但未同时申请撤回对何某、焦某、王某的减刑建议。同日,法院裁定准予撤回对周某的减刑建议。因法院不了解何某、焦某、王某也参与斗殴的情况,作出了对何某、焦某、王某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减刑裁定。

 

“我们及时向监狱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解决何某、焦某、王某违规获得减刑相关事宜。”袁庆宝表示。2021年10月15日,安顺市检察院向某监狱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建议监狱提高检监信息同步意识,对罪犯减刑假释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执法尺度统一,避免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发生。

 

今年3月14日,某监狱向安顺市中级法院申请撤回对何某、焦某、王某的减刑建议。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