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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谁是真正的“赵大”
时间:2021-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被弟弟冒名了整整14年,现在检察官终于还我清白了!”近日,得知在浙江省检察院的督促下,公安机关已经删除自己错误的犯罪记录信息后,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的赵大高兴地说。为了查清谁是真正的“赵大”,曾跨越半个中国调查实情的浙江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也终于放下心来。

  哥哥控告弟弟

  “我的身份信息一直被我弟弟赵二冒用……”今年8月下旬,浙江省检察院收到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的赵大控告身份信息被冒用案。赵大反映,现仍在新疆服刑的是他弟弟赵二,自己因身份信息被赵二冒用,导致有犯罪记录,对自己的工作和名誉造成影响,要求纠正。“还有,赵二犯罪时是未成年人,我们要求对案件重新审理,对他从轻或减轻处罚。”赵大在控告信中写道。

  承办检察官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赵大了解情况,并迅速到法院、监狱调取了罪犯“赵大”(现查实为赵二)抢劫、强奸案相关材料,经初步审查发现证明罪犯“赵大”身份信息的证据不足。

  跨越半个中国查找实情

  发现赵大身份信息存在被冒用的可能后,承办检察官第一时间联系该案的侦查机关,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督促侦查机关及时开展核查。

  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检察官会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克服路途遥远等困难,从杭州飞往阿克苏,前往“赵大”服刑地新疆某监狱。经过提审,“赵大”交代了自己是赵二,在杭州犯罪被抓获后就一直冒用哥哥赵大的名字,并隐瞒了自己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管后再犯罪以及再犯罪时尚未满18周岁的事实。办案人员提取了赵二的DNA生物检材和十指指纹信息。

  为尽快查清案情,检察官和公安人员马不停蹄地从新疆飞往重庆,赶到赵二户籍所在地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调查取证。办案人员从当地公安局调取了该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并找到赵二的父母及邻居等证人进行深入调查取证。

  经过全面调查取证,这起冒用身份信息案真相大白。

  今年65岁的老赵与老伴儿育有两个儿子,大儿子赵大,1984年9月出生,老实本分;小儿子赵二,1989年12月出生,一直是个问题少年。2005年6月,16岁的赵二因犯抢劫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赵二不好好接受社区矫正,偷偷跑到杭州一带又干起了坏事。2007年8月,赵二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强奸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这起案件中,从侦查到庭审期间,赵二一直自称是“赵大”。2008年5月,赵二被交付到浙江省某监狱执行刑罚,2010年6月调至新疆某监狱服刑。在监狱服刑期间,赵二又因琐事殴打他人,致人轻伤,被新疆某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8年,赵大外出打工时发现自己身份信息被弟弟赵二冒用,随后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两个错都要纠正

  冒用身份信息案查清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赵二犯罪被抓获后冒用了哥哥赵大的名字,而且他是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管后再犯罪,再犯罪时未满18周岁。2021年11月5日,浙江省检察院依法向浙江省高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监督法院依法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裁判。目前,法院已经立案。

  同时,承办检察官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删除了赵大的错误犯罪记录信息,解决了困扰赵大长达十余年的“犯罪前科”问题。

  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在提审赵二前制定详细的谈话提纲,促使他在供认冒名后,还交代自己隐瞒犯抢劫、强奸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前曾被判刑,在缓刑考验期内脱管后再犯罪的事实,并主动向承办检察官举报了一条司法工作人员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线索,目前承办检察官已将这一线索移送属地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文中涉案人员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