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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2万元的借条,凭空多出一个债主,咋回事?
时间:2021-10-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已经还清的债务,居然又出现了一个新债主,背后的原因竟然是少写了一个名字。4月13日,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虚假诉讼案,承办检察官江涛说,这起案子暴露出一个实际问题:急需借款的市民,为了尽快拿钱,往往疏忽借条的细节,由此给借贷方提供虚构借款事实的机会。

空着出借人名字的借条

2016年,琚某和金某打着销售汽车的幌子合伙放贷,他们分工明确,琚某负责登记并保管借据,金某则负责对外联络和放贷。

当年7月,在龙游经营文化传媒公司的陈先生因店面装修急需资金,经人介绍到金某处借钱,为了稳妥,他还带了朋友叶先生作为担保人同行。

双方谈妥后,金某拿出一张格式化借条,写明了借款数额并让陈先生签字,陈先生顺利拿到2万元借款。但借条上的出借人一栏却空着,并且,这么大的漏洞在当时谁都没有发现。

之后,陈先生先支付了一部分的本金和利息。

没想到,到了11月,金某和琚某因为矛盾不欢而散,尽管金某多次表示,陈先生的债务是自己以个人名义接的,受益者应该是他,但他并没有从琚某那里拿回陈先生的借条。

新债主找上了门

2017年12月,陈先生变卖房产,一次性给金某18000元。还完了钱,陈先生忘了问金某要借条,而金某也并没有提起要归还借条的事。

几个月后,陈先生突然接到琚某的电话,对方声称自己手里拿着借条,现在是来要债的。

因为对方手握借条,陈先生只能每月凑齐1000元利息给琚某。几个月后,因为生活实在难以维系,陈先生拿不出钱了。

未能如愿的琚某拿出当年借条,在出借人一栏写下自己的名字,并以此为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起诉借款人陈某以及担保人叶某归还2万元本金及利息”。

尽管陈先生向法院提供了转账记录截图,但由于截图中的收款人均为金某,最终法院判决琚某胜诉。琚某因未收到欠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导致陈先生和叶先生名下各一辆小汽车被查封。

真相大白,作假的“债主”被判刑

2019年,在办理一起暴力催债涉嫌寻衅滋事案件时,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敏锐地抓住琚某涉嫌虚假诉讼罪的线索,与侦查机关合力突破,最终促使犯罪嫌疑人琚某承认自己作假的事实。

近日,这起案子在当地法院重审,法院最终以虚假诉讼罪判处琚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因为陈先生身上还背负其他债务尚未还清,因此法院并未归还他和担保人的各一辆小汽车,但琚某非法收取的利息现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