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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
时间:2019-02-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大家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大家可能不是很了解。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无知到什么地步呢?在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中有一名十四周岁的中学生投毒案,七月份的某天下午,该学生感觉好玩,将自已买来末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装入老鼠药,而后放入附近一小学的某教室的一张课桌抽屉里,第二天,坐该课桌的小学生喝了这有毒的冰袋后,很快就死了。这起案件侦破后,该投毒的中学生后悔不已,他说自已没有想害死人,以为小学生吃了只会拉肚子,但是严重的后果已经造成,该学生的后悔不能代替法律的惩罚,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这起案件很清楚地说明了很多未成年人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才会酿成如此的大错。

 

    很多未成年人都会有这样的想法:“我们还是孩子,做错了事最多被批评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那么,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在这里,我要先给大家讲一个故事:郑某,男,15岁,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在外东游西逛,偶然结识了周某(男,19岁,无业青年)俩人成了铁哥们,俩人经常惹是生非,甚至进行盗窃,刚开始,郑某很害怕,但周某说:“小孩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郑某抱着这种想法,胆子愈来愈大,逐渐萌发了没钱就去偷、就去抢的念头。2010年3月18日,郑某因偷盗被拘留,后因涉嫌抢劫而被批准逮捕并判了三年有期徒刑。

 

    未成年人个个"年轻气盛,血气方刚",都具有敏感、好奇、喜欢冒险、爱模仿的特点。如果引导得当,这些特点就是优点,对吸收新鲜事物,探索未知事物都有好处。如果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这些特点就会成为缺点。有句俗话说的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同时,未成年人也处在"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阶段,认识能力低,辨别能力差,看问题简单、片面,不知天高地厚,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很少经过深思熟虑,常常不顾后果,直到真的做错了事、受到了法律制裁时才后悔不已。所以,引导未成年人走上正确的道路,向他们普及法律知识已经变为势在必行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