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6月我院财政拨款收入299.24万元,其中内蒙古财政厅拨入经费295.26万元(人员经费174.84万元、公用经费16.71万元、办案业务费103.71万元);地方财政拨入经费3.98万元。
2025年4-6月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99.24万元,其中财政厅拨款支出295.26万元(包含人员经费174.84万元、公用经费16.71万元、办案业务费103.71万元);地方财政拨款支出3.98万元(退休人员工资3.37万元,抚恤金0.61万元)。
2025年1-3月“三公”经费共支出8.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车辆维修养护、过路费等,公务接待费共计支出0.5万元。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