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3月我院财政拨款收入229.36万元,其中内蒙古财政厅拨入经费221.5万元(人员经费172.03万元、公用经费25.79万元、办案业务费23.68万元);地方财政拨入经费7.86万元。
2025年1-3月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29.36万元,其中财政厅拨款支出221.5万元(包含人员经费172.03万元、公用经费25.79万元、办案业务费23.68万元);地方财政拨款支出7.86万元(退休人员工资7.26万元,抚恤金0.6万元)。
2025年1-3月“三公”经费共支出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车辆维修养护、过路费等。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