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2月我院共收到财政拨款1220.50万元,其中内蒙古财政厅拨入经费1107.80万元,包含人员经费716.10万元、公用经费75.10万元、办案业务费180.9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35.70万元;地方财政拨入经费112.70万元。
2023年1-12月我院财政拨款支出1216.44万元,其中财政厅拨款支出1103.74万元,包含人员经费712.04万元、公用经费75.10万元、办案业务费180.90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35.70万元;地方财政拨款支出112.70万元,其中退休人员工资35.61万元,抚恤金77.09万元。
2023年1-12月“三公”经费共支出20.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执法执勤车辆燃油费、维修养护、过路费、保险费等。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