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6日在磴口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白和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以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本届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近年来,在上级院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主责主业,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投入疫情防控战役,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讲政治、顾大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及检察工作实际,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基础保障,有力调动全院干警积极深入社区、高速路口进行疫情排查、防控工作;党员干警带头参加重点人员的隔离、日常管控等工作;以检察视角广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规范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我院联合县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辖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强化对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置行为,从源头上杜绝因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不当造成的疫情传播和污染事故,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4件6人,提起公诉7件43人,提出涉案财物处理意见4条,发出综合治理检察建议4(件)次。2020年度审查办理了孔某等13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诈骗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7名检察人员参加了全市以郭某为首的5.08涉黑案件,46名被告人为期28天的庭审工作,严厉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认真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围绕倒查范围及重点,共核查涉恶案件线索2件,未发现检察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已全部移送纪检委。以“法治进校园”、“送法进社区”为载体,6名法治副校长分别向全县6所中小学的师生和南开社区居民近3000余人进行扫黑除恶专题宣讲;检察长深入诚仁中学,开展了“法育未来 共建平安校园”主题讲座活动;利用新媒体平台,不定期发布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发动群众检举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营造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三)着力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切实做好检察环节服务保障磴口县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进一步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了《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在办理一起民营企业非法占用林地案件中,充分考虑到涉案企业已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并进行异地植被恢复,且该企业是自治区重点扶持企业,对本地经济发展有较大促进作用。遂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意见,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会后该民营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写有“护航民企发展,彰显检察真情”的锦旗送到我院,对检察机关助力企业发展表示真诚的感谢。
(四)积极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
受理线索26件、立案23件、发出检察建议19件、全部按期回复并整改。审查办理的“磴口县黄河二排干渠医疗废物乱堆破坏生态环境案”入选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联合职能部门携手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针对群众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督查,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五)积极投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选派2名党员干部组成驻村工作队开展脱贫攻坚工作,12名干警结对帮扶贫困群众,制订帮扶措施、补充完善脱贫档案、加强教育引导、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共拨付资金5万余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多措并举顺利实现脱贫。
二、出实招、求实效,着力为民办实事
(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积极组建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办案团队,专业化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审查逮捕7件9人,审查起诉案件10件13人,实施司法救助10人,共发放司法救助款21.6万元。多次联合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持召开了“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推进会,对磴口县教育局、县内学校就“入职查询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不折不扣做好监督落实工作;联合县妇联开展“暖心依链”爱心活动,为渡口明德小学36名学生发放棉衣,购置衣柜;为我县4所小学4000余名师生开展主题预防教育宣讲活动,发放宣传册、开展调查问卷、赠送图书,聘任学生代表为“校园安全监督员”,形成“校内+校外”双保障格局,构建校园安全防护网。我院联合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校园、幼托机构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由行政主管部门现场下达整改通知书,我院予以跟踪监督。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涉未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有部分商店存在售卖香烟的行为,随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均已按期回复并整改。通过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职责,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 要求。从细从严抓好“四个最严”,重建“餐桌上的信任”,筑牢“舌尖上的安全线”。我院针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各类食品安全及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实地调查、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全县食品、药品市场开展联合检查,同时对从业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全方位助力食品药品安全,真正实现“一个专项推动治理一个领域”的双赢效果。
(三)推动窨井盖综合治理。为贯彻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召开联席会议向监管单位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监管单位在送达会上与所有窨井权属单位签订了《磴口县窨井盖安全管理责任书》。各权属单位迅速排查,对存在缺损、遗失的窨井盖立即更换并建立台账,做到长效监管,真正形成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四)公益诉讼助力长城保护。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特别是长城保护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的国家战略,我院联合县文体旅游广电局组成“保护长城”现场勘查组积极开展保护长城专项活动,实地勘查了磴口县境内的长城遗址。针对发现的自然和人为损坏、墙体坍塌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部门推动问题整改和长城遗址的保护力度,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三、重质量、提效率,为维护公平正义践行初心
(一)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严惩犯罪。2018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65件218人,审查批准逮捕132件168人,不批准逮捕33件50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386件540人,提起公诉328件471人,不起诉43件50人,已审结371件521人,出席法庭支持公诉321件。办理立案监督17件、撤案监督7件、纠正漏捕漏诉29人,提起抗诉10件,发出书面及口头纠正违法106件次。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89.09%。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审查29人次,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2人,被采纳建议9人,直接决定变更强制措施2人。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书19份,均已收到回复,刑事检察办案质效全面提高,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注重精准监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民事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件,共发出检察建议13件,回复并采纳10件,剩余3件未到回复期;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3件,提出检察建议40件,回复并采纳检察建议36件,剩余4件未到回复期,通过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三)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发挥好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件,行政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2件,发出检察建议2件,回复并采纳1件;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2件,其中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件,发出检察建议11件,全部回复并采纳,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坚决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48件,立案132件,发出检察建议96件,回复并采纳85件,11件未到回复期。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人防易地建设费385万元、督促完成加油站双层罐改造8座、完成网络餐饮证照上传117户。开展“守护北疆草原林地”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共受理“林草”普通刑事案件47件58人,提起公诉33件38人,不起诉4件5人,正在办理10件15人。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将继续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大局,精准发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聚焦民生领域公益损害等问题,以维护公益为核心,尽职履职,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五)认真开展控告申诉、司法救助、公开听证等其他检察业务工作。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工作标准。办理各类控告申诉信访案件44件,接待来访300余人次,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录入各类信访事项105件,均在7日内进行了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进行了结果性答复。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6件,为24件30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5.7万元,实现了应救对象全覆盖,为打好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严格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2018年以来,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提出违法纠正意见26件,已纠正2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情况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件,已纠正26件;针对违规违法的“减假暂”案件向相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5件,已纠正5件;办理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5件,经核查没有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市院交办立案侦查司法人员职务犯罪1件3人。
全面落实检察听证工作要求,形成听证长效机制。近年来,我院积极推进阳光检务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检察环节的公开听证工作,共召开12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听证,实现了“四大检察”听证工作全覆盖,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谋发展、重自强,为新时代社会治理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一)强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政治思想教育不放松,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对政法队伍建设及检察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区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政治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党史教育为主要内容,多频次开展政治轮训、中心组研学、闭卷测试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不同层次集中学习、分散自学及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拓宽学习渠道,教育引导全院干警学思践悟、知行合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首批11名入额检察官全部依据自治区检察院下发的案件承办规定进行办案;率先出台了入额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实施意见(试行),对入额领导办案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推行员额检察官办案定期通报制度。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安排部署,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形成三部两室的工作格局,优化办案团队建设,实现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深入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检察队伍建设。
(三)加强干警队伍建设,抓党建带队建。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项活动,院党组书记、党组副书记及各党组成员以“筑牢政治忠诚”等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全院干警围绕政法英模开展找差距补不足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组织全院干警多次参加党史学习教育、上级院的各类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红色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参加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队伍素质明显提升。近年来,我院被巴彦淖尔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三八红旗集体”;1名班子成员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干警23人次受到上级院及县委、政府的表彰。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8月,新建的检察技术和办公大楼正式投入使用,根据检察工作实际需要,先后投入资金700余万元用于办公办案和网络信息安全项目建设。新建的远程接访、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功能室保障了疫情期间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新建的数字化智能档案室、检察听证室及购置的会议室存储录入系统、智能巡检系统、电子显示屏、新媒体设备等为检察业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各位代表,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仍然在路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但充满必胜的信心。这份信心最根本来源于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最关键来源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对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最重要来源于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在此我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依法公开检察信息,才能确保人民赋予的检察权公正行使,才能实现“阳光检察”,进而提高法律监督公信力。
各位代表,我们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也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平衡,行政检察业务短板还需进一步补齐补强。二是检察队伍整体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仍有一定差距,综合人才短缺,人员断档问题仍然存在。三是综合治理工作有待加强,在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举措方面仍需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能。
2022年工作思路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思想建设能力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作为与人民群众联系最为紧密的基层检察院,更要做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把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一到县委、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中,做到早谋划、抓落实、求实效,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二、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全面提升检察服务水平
精准把握发展环境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扣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提高检察服务大局质量,继续以抓好生态检察、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扎实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为轴心,突出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着力推进四大检察平衡协调发展,稳步提升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以从严治检为基础,全面促进检察队伍履职能力现代化
按照 “五过硬”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检察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担当作为精神。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
各位代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在新的一年里将继续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求真务实、锐意进取、顽强拼搏、扎实工作,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检察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