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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工作报告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新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磴口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护航作用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把充分履职作为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主动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服务大局发力点,全力保障平安磴口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审查批准逮捕37件50人,提起公诉98件135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现象,案件准确率达100%。

加强服务群众窗口建设,努力营造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机关窗口新形象,再次通过自治区文明接待室验收。受理控告举报26件,直接答复19件,举报中心初核职务犯罪线索5件,分送本院相关部门办理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2件,国家赔偿案件2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根据部分地区社会矛盾状况,以设立咨询点、出动流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展出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深入基层巡回接访、调查走访宣传6次,办理信访案件4件,接待和解答群众问题9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积极参与全市侦查一体化办案格局,重点查办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3件6人,目前1件2人已移送审查起诉,1件3人法院正在审理,1件1人正在侦查中。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5人,目前法院正在审理中。

突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利用现代信息优势开展警示教育,传播预防文化,扩大预防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预防工作成效.今年我院建成了网上廉政警示教育基地,采用逼真的3D漫游模式,通过播放廉政微电影、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直接对观众实现法制教育,同时提供法律咨询、检务公开、代表委员联络、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法律服务,使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就能得到满意的服务。深入乌兰布和灌域管理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国土资源局、国税局等单位进行警示教育讲座17次,在富源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开展预防宣传19次,参与人数达1167人。形成调查报告3篇,撰写职务犯罪案例分析2篇,提出检察建议2件,提供预防咨询30次,对636家单位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48份。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组织宣讲团成员在全县开展警示教育宣讲和预防宣传活动,为精准扶贫工作的圆满完成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三、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全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强化监督措施,推动解决诉讼中的突出问题,追求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严把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关。对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不批准逮捕10件18人;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11件12人。扎实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向公安机关发出《移送侦查机关处理函》3份,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通知立案书》1份。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确保诉讼参与人明白地行使权力、履行义务。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全年共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2人次,电话查询7次,复制电子卷宗101册,为辩护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良好、高效的服务,切实保障了律师的执业权利。

加强对侦查等诉讼活动的监督。迅速启动提前介入机制,提前介入了磴口县社会影响较恶劣的杀人埋尸案,分管领导及侦监部门负责人接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主动了解案情,并对犯罪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对作案工具等物证的调取,尸检过程等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引导侦查取证,及时固定原始证据,为后续的侦查提出思路,帮助公安机关把握证据标准,从证据上锁定案件的性质,防止贻误取证时机。根据案件实际,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5份。针对办案超期、回避与告知违法、文书、印章不规范、一人讯问签字等问题提出书面及口头纠正违法通知29件次,为案件的快速批捕、顺利起诉、准确判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办理申请监督案件23件,其中本院受理案件17件,不服生效裁判案件1件,已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审判人员违法行为案件1件,现正在审查中,执行监督案件15件,均已作出终结审查决定;市院交办不服生效判决、裁定案件6件,审查后不支持监督申请5件,1件正在审查中。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联合看守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3次,对在押人员上法制课5次,个别帮教谈话45人(次),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1次,书面检察建议3次;审查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件,经审查后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意见,办案机关采纳3件,针对监外执行提出检察建议5次,已全部纠正。

四、依法稳妥推进检察改革,让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更多的获得感

认真组织实施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按照中央司法改革精神,依据上级院的具体安排部署,积极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按时完成了检察官职务套改、司法体制薪酬制度改革工作调研、政工人事统计工作;制订了我院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选任工作方案并严格操作,我院14名检察官按规定顺利入额,其他分类管理改革工作正按照上级安排认真实施中。

五、扎实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检务保障水平。

一年多来,在磴口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有效帮助下,集侦查、技术、警示教育、后勤保障等为一体的总建筑面积为6000余平方米的磴口县检察院办案和技术用房前期手续全部办理完毕,并开工建设。 目前,该项目主楼基础工程已顺利完成一层的土建工程,预计2017年完工。

六、坚持“五个过硬”,大力加强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以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为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加强政治理论、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规和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院下发的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提升干警党性修养、砺练队伍为民服务本领,牢固确立检察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找准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 一是与机关党建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小组,形成了党组抓党支部、党支部抓党小组、党小组抓党员、党员带全员的良好工作氛围,围绕党建做好学习教育特色动作。以纪念建党95周年为中心,开展“四个一”活动,党组、支部成员和普通党员都讲授了党课,邀请县委党校老师进行了题为“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专题讲座,依托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端午节进行了“中国的传统民族的根”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主题教育。二是与各项检察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活动紧密结合,积极推进全区检察机关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八化”工作,获评巴彦淖尔市“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示范院。三是与开展“对标思齐,做潘志荣式的共产党员”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要求干警对照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全国模范检察官潘志荣找差距、抓整改、促服务。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建立问题台账,研制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四是对精准扶贫户进行慰问,给他们带去了粮油米面、水泥、化肥等生活、生产用品,帮助建立了党员活动室,有力落实了党和国家精准扶贫政策。五是与落实区、市两级检察机关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继续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选拔、推荐干警参加全区检察业务专家评选,推荐的一名干警经市院审核后决定向自治区检察院推荐参加全区业务专家评选活动,激励引导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本年度有4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其中一名干警以407分的成绩高分通过,有效推动了人才兴检工程。

抓常抓细纪律作风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明察暗访、定期或抽查等形式对机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警用车辆使用情况、执法办案活动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并把对检察干警的监督管理延伸到八小时以外,杜绝了违纪违法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对新考录的公务员和招聘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廉政谈话和遵章守纪、职业道德教育,在院局域网上开设了廉政建设教育专栏,从而达到了对干警的警示教育目的。

七、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大、政协交办转办的案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建立了微信代表委员群,通过微信平台与代表委员互动,使听取意见更及时。依法接受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以“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为主题,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体验检察工作。通过“两微一站”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相关动态542条,宣传法律知识,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及时收集处理涉检舆情,回应社会关切。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各政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查办大要案件的信心和勇气、敢办善办的智慧和能力还需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作风建设仍需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努力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磴口县检察院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自治区党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十四检”和全区“十七检”会议精神,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八化”建设示范院创建活动为载体,履职尽责,努力形成“法律监督精准化、检察改革系统化、检察管理精细化、队伍建设精英化、检务保障科学化”的良好局面,为磴口县绿色崛起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第一,更加牢牢地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李纪恒书记检察机关“可以大有作为、必须大有作为”的要求,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二,更加主动地投身于平安磴口、法治磴口建设。要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重点,准确把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对检察机关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全力助推、精准护航全区重大项目建设,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措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司法服务

第三,更加坚定地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危害“三农”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发展。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第四,更加努力地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要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通过开展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和精细化管理工作,坚决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更加深入地推进检察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办案要坚持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积极适应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规范化、透明化,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更加用心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坚持从严治检、从严要求不放松,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加强检察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提高检察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每位检察干部都要高标准、严要求,坚守法治信仰,提高自身修养,努力成为刚正不阿,为党分忧、为国分忧、为民分忧、响当当的检察干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磴口县检察院要在磴口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美丽新磴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