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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新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磴口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坚持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都有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积极投入平安磴口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4件37人,经审查后批准逮捕27件30人,不捕7件7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81件94人,提起公诉55件73人,不起诉3件5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后果不大的决定不起诉1人。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现象,案件准确率达100%。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主动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接待来访群众120多人次,受理控告举报16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1件,直接答复10件,举报中心初核职务犯罪线索3件,分送本院相关部门办理2件。根据部分地区社会矛盾状况,采取巡回接访和调查走访等形式,利用春耕前、秋收后的农闲时间,集中时间和警力下基层、入农户,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活动5次,共计发放法制宣传手册2500余份。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严肃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重点查办涉及民生问题的职务犯罪。在自侦警力被抽调至区、市两级检察机关统一办案的前提下,科学高效调配,举全院之力全方位投入案件查办工作。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类犯罪线索10件,初查8件,立案侦查8件8人,同比上升300%,其中7件7人为大案,至今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3.38万元,目前4件4人已移送起诉。受理上级院交办渎职侵权类犯罪线索2件,初查后立案2件3人,同比上升100%,其中1件1人为大案,目前2件已全部移送起诉。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选拔检察业务骨干组成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开展警示教育宣讲,宣讲团深入乌兰布和灌域管理局、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校和村镇等县乡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工作。开展查办和预防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牵头召开了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及工作推进会,组织深入到各国营农场、苏木镇开展巡回宣讲,为“十个全覆盖”工程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法律保障。全年进行警示教育和各种形式宣传32次,参与人数达2000余人,416家单位462位个人进行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348份;开展预防调查并提出检察建议3件;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预防3件;提供预防咨询30次。

三、强化诉讼监督,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1.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大对诉讼活动中各种违法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共向公安机关了解发破案情况200余起,实施定期排查工作3次,根据案件实际,制发《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20份。针对办案超期、回避与告知违法、文书、印章不规范、一人讯问签字等问题提出书面及口头纠正违法通知15件次,为案件的快速批捕、顺利起诉、准确判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刑事抗诉工作的意见》,以刑事抗诉工作为重点,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提升刑事审判监督水平,体现诉讼监督实效。落实对职务犯罪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院同步审查机制,今年,我院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提请市院抗诉,现二审法院正在审理中。

3.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充分发挥民行检察解决申诉难的职能作用,对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司法权威发挥积极作用。办理申请监督案件25件,其中执行监督案件16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7件,市检察院交办案件2件,现市检察院交办案件和2件督促履行职责案件已审结,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4.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针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及书面检察建议15件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针对监管履行职责不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公安机关已纠正。在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对档案中存在的不规范的地方及时向司法所提出口头纠正违法10次并得到了纠正,社区矫正实现“无脱管、无漏管、无重新犯罪”的“三无”目标。

5、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执法理念。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切实做好案件管理工作,接收案件125件案卷材料285册,案件流程监控中口头提出纠正意见9,涉案物出入库201件次,评查案件81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16次,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办理侦查会见、阅卷、案件信息查询18件次。

6、根据“科技强检”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科技含量。继续做好检验鉴定、同步录音录像等工作,受理各类案件20件,其中勘验检查4件,技术协助16件,共出据各类证据材料221件次,出具物证照片155张。

四、加强领导班子及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高效行使

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依托党、团、工、青、妇等组织作用,建成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党组议事、检察委员会议研定及检察长办公会、院务会等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加强对环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检查,推动各部门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平衡发展。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和全县政法系统队伍纪律作风整治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全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对近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深入地自查剖析;采取发放调查表、走访、座谈等方法开门检查,多方位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并认真整改。严格各类纪律规定和管理制度,规范执法办案工作,不断加强检察人员八小时内外监督,努力营造院领导率先垂范、勤政廉洁,全体干警遵章守纪、机关面貌焕然一新的良好氛围。

按照全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规划,大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改建了控申接待大厅和检务公开大厅,控申接待工作已在新建大厅开展,检务公开工作也逐步全面推开。在市检察院领导、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检察业务和技术用房项目选址、土地审批手续均已办妥,正在办理规划、设计,预计明年开始建设施工。全面开展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完成了建筑面积600余平方米的派驻乌兰布和农场检察室改造工程,努力发挥基层检察室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

五、围绕全县工作重点,积极参与社会工作,提升干警群众工作能力,检验队伍综合工作水平,也树立了磴口检察良好社会形象

在今年全县开展的“十个全覆盖”工作中,我院及时启动白天下乡,晚上办业务的“白加黑”工作模式,除被区、市抽调集中办案的20余人外,在院的40余名干警全部投身此项工作之中,我院入户的渡口镇天星泉新地西社后村农民真诚向检察机关赠送了“十个全覆盖,惠民最实在”锦旗。坚持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治措施,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关爱工作,立足我院控告申诉、侦查监督、犯罪预防、刑罚执行监督及公诉平台,联动开展法律政策宣传、犯罪预防教育、公民维权助力、诉求解决处置、民情接纳疏通,“六五”普法工作也得以顺利通过验收。以“结对互助、统筹共建”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各种共建活动,组织党员认领了社区志愿服务岗位;深入困难居民家中,访贫问苦,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通过捐助社区建设爱心超市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干警与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的距离,机关服务社区的意识与能力进一步增强,形成了机关带社区、社区促机关的共建发展新格局。

一年来,我院各部门、全体干警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及各类专项活动中,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一些成绩——机关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案管办获全市业务竞赛三等奖,院集体荣获“法治杯”知识竞赛二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十三名干警分别获得磴口县、巴彦淖尔市和自治区的表彰。

六、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和人大、政协交办转办的案件。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通过调研、座谈和上门走访,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广泛听取代表委员意见。2015年4月开通了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两微一站”新媒体,及时发布检察工作相关动态,宣传法律知识,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收集涉检舆情,回应社会关切。微信现已发布150余期500余条,多次冲入全区检察机关公众号影响力榜单。

一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政协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政法、行政执法部门的有力配合,得益于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能力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查办大要案件的信心和勇气、敢办善办的智慧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不敢监督、不善监督,以及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作风建设仍需加强。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下真功夫解决这些问题。

2016年工作安排

 第一,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使检察工作更加融入发展、更加贴近民生,真正成为魅力磴口的建设者与生力军。

  第二,顺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全力推进平安磴口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打击重点,服务社会治安,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坚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第三,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集中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严肃查办危害“三农”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发展。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的科技含量。高度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加强重大典型案件剖析,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体系,落实和完善年度报告、预防建议制度。

第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中履行好监督职责。要紧紧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伸张正义、保障人民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着力提高司法公信力。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办案要坚持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积极适应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进检察权运行规范化、透明化,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六,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的专业技能与综合能力。持续整治“四风”和司法作风突出问题,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磴口县检察院要在磴口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改革创新、奋发有为,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为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美丽新磴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