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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11年工作报告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斯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1年工作情况

2011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有效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做好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审查批准逮捕30件42人、报市检察院决定逮捕7件7人,提起公诉59件92人,有罪判决率达100%。提起公诉的59起案件中,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和“被告人认罪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52件,占提起公诉案件数的88%,建议采纳率达100%,提高了诉讼效率。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无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现象,案件准确率达100%。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通过深化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措施,对一些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体现执法人性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对5名无逮捕必要的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作出不予逮捕决定,对8名涉嫌犯罪社会危害后果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坚持法理并重,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和信访工作首办责任制,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文明接待,及时分流,依法办理,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60余人次,其中检察长接待30次,全年未发生任何涉检上访。经自治区检察院复验,保持了全区“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先后参与和开展了“3.15”法制宣传、“法制宣传月”、“举报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并出动流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农牧场、重点单位开展了举报宣传;深入开展了“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充分发挥预防、教育和挽救未成年人犯罪的职能作用;积极参加重点治理、专项打击活动及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行动,努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始终把社会关注的行业和领域发生的案件、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民生的案件作为查办重点。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通过落实侦查一体化等改革举措,不断加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7件7人,其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案1件1人,教育系统人员行受贿案6件6人,已全部被法院做有罪判决。办案中讲究方式方法,注意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实现了办案的政治、社会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查办职务犯罪工作荣获自治区“基层检察院建设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奖”。

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5次、预防咨询6次、警示教育25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次。结合执法办案,深入发案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织全县党政机关及上三级驻镇单位的领导干部80多人参加了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回展览。对我县自来水供水改(扩)建工程进行专项预防,全程监督,有效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7件,其中办理不应当立案而立案侦查案件1件,已监督公安机关撤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案件6件,经我院监督公安机关已全部立案,其中2件2人已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1件正在审查起诉,其余3件正在侦查中。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诸如一人询问、讯问、搜查及超期羁押等程序违法问题,发出纠正违法意见18件次,公安机关均予以纠正;发出《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17件次;提出完善证据、补侦余罪漏犯等问题的书面及口头检察建议66件次;改变公安机关漏认法定情节31件次,均被法院采信。追捕漏犯4人。追诉漏犯3人、漏罪2起,现已被法院做有罪判决。切实做到了防错防漏,不枉不纵。

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13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4件,均获市检察院支持;向法院发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件;中止审查1件;决定不予提请抗诉7件,并认真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有效杜绝了超期羁押等违法问题的发生,有力地促进了严格执法,科学、文明管理。对监外执行人员进行了全面的回访检察,保证了刑罚执行的顺利进行。以巩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为目标,进一步加大驻所检察室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加强了与行政机关、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努力拓展监督范围。以“诉讼监督年”活动为契机,由我院牵头,政法委组织,召开了公检法、监察、商务等单位参加的刑事业务及诉讼监督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就当前刑事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解决对策、诉讼监督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达成了共识,对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质

坚持把建设高素质的检察队伍作为基层院建设的根本。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新理念,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实现了执法无违纪,办案无事故。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围绕“团结、民主、和谐、务实”的目标,坚持从自身做起,模范带头,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大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实行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三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以司法考试培训和业务培训为切入点,加大学习培训的组织领导、激励机制、经费支持等方面的保障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有了新的提升。四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提高争创意识和争创水平,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绩。院党支部分别被自治区检察院和县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院机关经市文明委复查保持了全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两名干警被自治区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多名干警受到市、县两级有关部门的表彰。

(五)接受监督和自我制约并重,确保公正执法

认真贯彻监督法,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今年,一名副检察长和反渎局分别向人大常委会做了履职情况报告,经测评满意率100%。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重点加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内部监督,完善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严格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依法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不够具体,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和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高,高学历人才和检察业务骨干的培养力度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2年工作安排

2012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始终坚持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全面贯彻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第十三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十四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总体要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检察业务为中心,以执法办案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在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上下功夫,在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谋思路,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创新发展,为建设生态富裕和谐的新磴口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县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切实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坚持把抓好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进一步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使检察工作更加融入发展、贴近民生、促进和谐。

(二)继续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从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察环节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科学有效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三项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严厉打击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三)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保持办案规模和办案质量,集中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窝案、串案,严肃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犯罪,严肃查办危害“三农”和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办案工作深入发展。大力加强侦查信息化和侦查装备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侦查的科技含量。注重强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不断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预防效果。

(四)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诉讼监督的着力点,准确把握诉讼监督工作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紧紧抓住诉讼活动中社会广泛关注、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放纵犯罪、侵犯人权、执法违法等问题,抓住诉讼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执法公信力。认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抓好人才的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信。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的意识,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各位代表,2012年是充满机遇和挑战的一年,加快发展,赶超升位是全县人民的期盼。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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