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至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一行到内蒙古自治区调研指导新时代检察政治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刘奇凡会见潘毅琴主任一行,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杨伟东与潘毅琴举行工作会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等陪同调研。
潘毅琴一行先后到自治区检察院实地观摩检察大数据中心,听取检察政治工作情况汇报;专门前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就检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进行沟通;深入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内蒙古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研了解内蒙古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情况,实地考察 “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内蒙古检察模式”;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检察院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并慰问新城区检察院和困难检察干警代表。潘毅琴主任在内蒙古调研期间,还看望了高检院在内蒙古挂职干部,并与部分内蒙古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见交流。
潘毅琴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内蒙古检察工作和检察政治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潘毅琴强调,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我国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内蒙古检察机关要深入践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跟党中央步伐,对标“十四五”发展蓝图,围绕服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不断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从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建基层、抓基础、强基本,持续抓好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下大力气提升基层检察队伍的能力水平,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做出检察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