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害人是一位单亲母亲留有未成年子女,并将这一线索移送我院第三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时介入调查并前往被害人居住地及其儿子就读学校了解核实情况,认为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检察官主动告知被害人亲属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指导他们准备完善相关材料,严格按照司法程序为其申请救助金。经上级院审核后,向被害人未成年的儿子拨付3万元救助金。
由于被害人家庭经济困难等多种因素不能到我院办理领款手续,10月23日,磴口县检察院检察官一行驱车近千里赶到了其子所在学校并邀请班主任老师及居委会办事人员公开宣读了救助决定书将救助金交到孩子及其亲属手中,希望老师和亲属在孩子学习和生活尽可能的给予关心和帮助。同时,勉励孩子要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当被害人亲属接过救助金时,满含热泪激动的说谢谢党和政府好政策,谢谢内蒙的检察官,你们不来我们都不知道还可以申请司法救助,我们岁数大了,是你们雪中送炭给孩子希望,给了我们希望,当事人简单的话语,让检察干警感受到把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暖送到人民之中是我们光荣的使命、责任重大,更加坚定了司法为民的信心和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