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群众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行动,1月15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针对食品生产环节,对本县部分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了专项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本门针对食品生产者是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是否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是否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是否严把用具清洗消毒关,是否严把环境卫生关,是否做到“四防”,在检查中发现的原辅料购进管理不严,索证索票不规范等情形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习近平总书记对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明确提出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民生工程,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各行政机关共同针对“四个最严”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综合整治和专项治理,在工作中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