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汉检察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问题,助我开启了新的生活。”近日,拿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的李欢(化名)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敖汉旗检察院的检察官。
是什么样的遭遇让当事人李欢找到检察官?时间回到2005年。那一年,李欢与侯小甲相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因侯小甲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就借用了本家亲戚侯小乙的身份进行结婚登记。2009年,侯小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李欢与侯小甲欲办理结婚登记,于是来到婚姻登记处,在办理前向婚姻登记人员说明了之前李欢和侯小乙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情况,工作人员让其写了一份声明后,又为侯小甲与李欢办理新的结婚证,但未及时将李欢与侯小乙的婚姻档案销毁,二人的婚姻关系未能解除。多年后,李欢与侯小甲因感情破裂,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据工作人员介绍,李欢在婚姻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两次不同的婚姻登记。李欢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来到敖汉旗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了诉求并递交监督申请书。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及时到李欢居住地对知情人员进行询问、走访当地派出所查询户籍、到民政局调取档案信息,理清了案件事实,掌握了前因后果。为彻底解决李欢的“重婚”问题,敖汉旗检察院以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人员了解后,认定侯小甲利用虚假身份与李欢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一致同意敖汉旗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重婚”登记,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结束后,敖汉旗检察院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民政部门注重强化溯源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问题”婚姻登记进行清理,积极推动婚姻登记纠纷妥善解决。民政部门表示,通过对该起离婚业务的办理,发现了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将认真整改,及时纠错。在检察建议送达三个工作日内,李欢的“重婚”登记被依法予以撤销。
@准格尔旗检察
近日,准格尔旗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十二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多发放高龄津贴问题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旁听。
@呼和铁检院
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民事、行政合并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主体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向听证员及相关主体代表展示了涉案现场情况,经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当地相关行政单位应当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对该区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保障铁路运行安全;某铁路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施工方,在项目完工撤离时,应当对所建的制灰厂、项目部等工程配套设施进行拆除,并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后,铁路相关责任单位,应当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国有铁路用地得到合理利用与保护。
综合敖汉旗检察院、准格尔旗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