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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听证,让事更清、理更明、法更透
时间:202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内蒙古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公开听证的要求,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和公平正义,真正让办理一案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达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破解撤不了的“重婚”案

@敖汉检察

“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问题,助我开启了新的生活。”近日,拿到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的李欢(化名)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敖汉旗检察院的检察官。


是什么样的遭遇让当事人李欢找到检察官?时间回到2005年。那一年,李欢与侯小甲相恋,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因侯小甲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所以就借用了本家亲戚侯小乙的身份进行结婚登记。2009年,侯小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李欢与侯小甲欲办理结婚登记,于是来到婚姻登记处,在办理前向婚姻登记人员说明了之前李欢和侯小乙办理过结婚登记的情况,工作人员让其写了一份声明后,又为侯小甲与李欢办理新的结婚证,但未及时将李欢与侯小乙的婚姻档案销毁,二人的婚姻关系未能解除。多年后,李欢与侯小甲因感情破裂,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被告知无法办理,据工作人员介绍,李欢在婚姻管理信息系统中存在两次不同的婚姻登记。李欢在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来到敖汉旗检察院,向检察官表达了诉求并递交监督申请书。


受理该案后,检察官及时到李欢居住地对知情人员进行询问、走访当地派出所查询户籍、到民政局调取档案信息,理清了案件事实,掌握了前因后果。为彻底解决李欢的“重婚”问题,敖汉旗检察院以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就此案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人员了解后,认定侯小甲利用虚假身份与李欢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一致同意敖汉旗检察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向民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撤销“重婚”登记,依法维护婚姻登记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听证会结束后,敖汉旗检察院第一时间向民政部门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要求民政部门注重强化溯源治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联动,对“问题”婚姻登记进行清理,积极推动婚姻登记纠纷妥善解决。民政部门表示,通过对该起离婚业务的办理,发现了目前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将认真整改,及时纠错。在检察建议送达三个工作日内,李欢的“重婚”登记被依法予以撤销。


当好国有财产“守护人”

@准格尔旗检察

近日,准格尔旗检察院针对辖区内十二个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多发放高龄津贴问题系列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邀请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作为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检察“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旁听。


2023年8月,准格尔旗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存在发放高龄津贴的线索,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及时开展高龄津贴监管专项公益诉讼监督行动。通过前期调取旗民政局领取高龄津贴的人员名单与旗公安局户籍系统死亡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筛查,从中检索出发放的异常数据,后期又将相关数据通过数据模型进行分析碰撞,发现行政机关在高龄津贴的信息审核、资格认证、审批发放中存在监管漏洞,导致部分居民去世后,其家属仍然领取高龄津贴,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国有财产流失。准格尔旗检察院在立案调查和固定完善证据后决定对相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各行政机关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及时整改,并对相关工作机制进行完善。为达到举一反三、全面有效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凝聚各方共识,齐心协力共同推动解决问题,避免国有财产流失,准格尔旗检察院决定召开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发放高龄津贴问题和监管单位履职情况,并对涉及的法律法规及检察听证需要讨论解决的问题进行了说明。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经现场评议,大家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能动履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缴多发放出高龄津贴,有效地避免国有财产流失。相关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追缴力度,将多发放出的高龄津贴及时追缴;二是加大入户走访频次,准确掌握受惠对象情况。


合并听证给出“解决方案”

@呼和铁检院

“这些建筑垃圾已经形成十来年了,其中也有一部分生活垃圾,严重影响了周边环境,给铁路安全运行也带来了一定隐患......”今年9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位于唐包线与京包线铁路段中间,长1420米宽73米的区域内存在大量垃圾,面积多达146921平米,其中大多数都是装修后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未拆除的废弃砖房和围墙,其中还夹杂着一部分生活垃圾,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儿。铁路沿线长期垃圾成堆且无人清理,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在一定程度上也埋下了火车运行的安全隐患,更影响了北疆生态环境,破坏了铁路沿线城市形象。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积极履职,开展调查取证和查寻病灶等工作。由于该段铁路沿线的垃圾整治涉及多家单位,必须厘清职责,方能对症下药、精准监督。对此,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后,对所涉及的各家单位法定职责进行了详细梳理,最后明确本案还涉及某铁路建设单位的相关民事责任。


近日,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民事、行政合并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及主体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通过多媒体示证向听证员及相关主体代表展示了涉案现场情况,经讨论分析,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当地相关行政单位应当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对该区域的生活垃圾进行清理,保障铁路运行安全;某铁路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施工方,在项目完工撤离时,应当对所建的制灰厂、项目部等工程配套设施进行拆除,并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垃圾清运后,铁路相关责任单位,应当进行合理规划,保证国有铁路用地得到合理利用与保护。




综合敖汉旗检察院、准格尔旗检察院、呼和浩特铁路运输检察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