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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交通安全日 | 这些交通法律常识你要知道!
时间:2023-12-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12月2日

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关于交通安全

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

现在

一起和小编学习吧!


一、关于“喝酒开车”那些事!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
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驾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日以下拘留
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后驾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关于“交通肇事罪”那些事!

①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②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③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④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⑤严重超载驾驶的

⑥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以上这些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

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伤、死亡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关于“妨害安全驾驶”那些事!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
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
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
危及公共安全的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交通安全,事关每一个人!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于转瞬之间!

你以为,你只是很小的动作?
其实……
其实危险已经来临!

我们要

牢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