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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多株野生兰花回归大自然
时间:2023-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协同相关部门将涉案野生兰花移植到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叶忠贤 郑金玉)近日,福建省南靖县检察院对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张某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据了解,涉案的800多株野生兰花已回归大自然,相关生态修复措施均已落实到位。

  南靖县某村村民张某受利益驱使,三次以每斤35元的价格从外地非法收购野生兰花,种植在其经营的兰花场内,待兰花培育开花时出售牟利。不久,警方根据线索,在张某的兰花场内查获了868株野生兰花,其中4株已干枯死亡。经鉴定,涉案兰花均为野生寒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2022年12月,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移送南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受案后,如何安置这批野生寒兰显得尤为紧迫。办案检察官立即联系相关部门,协同公安机关将这批野生寒兰寄养在福建省林业科技试验中心。但寄养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长远之道在于给野生兰花找一个适宜其生长的“大自然之家”。

  就在此时,位于南靖县内的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入检察官视线。这里拥有福建省东南部唯一保存完整的具有雨林特征的原始森林群落,被誉为“南方的小西双版纳”,总面积3001公顷,是一座天然的绿色基因库,也是各种生物繁衍的栖息地,很适宜野生兰花生存。

  今年3月9日,南靖县检察院联合福建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部门在虎伯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基地揭牌当日,在林业专家指导、人民监督员监督、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下,涉案野生兰花被分批移栽到该基地,由张某承担后续养护费用。对移栽兰花的养护、生长状况,相关部门将于半年后进行验收。

  3月21日,张某自愿在该县南五水库增殖放流1.85万尾鱼苗,替代修复生态损失。3月31日,鉴于张某认罪认罚且主动修复生态环境损失,南靖县检察院依法对其作不起诉处理。下一步,该院还将与职能部门深入合作,发挥生物多样性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功能作用,推进更多涉案野生动植物顺利、安全回归大自然。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