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促规范
安全生产无小事,防范未然是关键。电梯是高层建筑和公共场所的重要设备。然而,近年来电梯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隐患,推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地、落细、落实,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以法治力量筑牢电梯安全防线,让群众出行更安心。
实地走访摸情况,找准隐患重监督
近期,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商务写字楼、医院、宾馆和加装电梯的小区等重点场所,就电梯运行安全管理情况实地走访调查。发现部分电梯存在缺少维保公示、未张贴安全警示标识、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牌无责任人等安全使用隐患,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现场检查
联合出击,构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对接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明确“全面摸排-分类处置-长效监管”三阶段工作任务,并联合开展现场检查,形成行政机关专业监管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治理合力。
精准建议,推动隐患动态清零
经充分调查核实,综合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磴口县市场监管管理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辖区内电梯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并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源头治理,形成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
持续跟进“回头看”,长效守护出行安全
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安装电梯的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督促责任主体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同时召开提升电梯维保质量座谈会,要求电梯维保单位严格落实电梯安全使用责任。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开展案件“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不反弹,切实做好检察监督的“后半篇”文章,经过现场查看、核实,相关问题确已全部整改到位。
公共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下一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的防线,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