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在自治区检察院通过网呈会商系统听取了乌海市检察院承办的“6.28”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及通辽市检察院承办的董某某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汇报,并与案件承办检察长、检察官及办案组成员深入交流,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办案组织、办理进度及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在听取乌海市、通辽市检察院案件汇报后,李琪林对两市涉黑恶案件办理情况予以充分肯定并指出,两市检察院统筹合理,办案力量调配得当,专案组工作思路清晰,案件进展顺利,案件办理过程中投入了大量精力,为下一步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李琪林要求,自治区检察院要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强化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提供帮助,予以协调解决。乌海市、通辽市检察院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提高案件质效,努力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乌海市检察院要继续在全市范围内统筹好办案力量,选派精兵强将,加强与侦查机关、监察机关协作配合,把握好此案与相关保护伞案件的办理进度。通辽市检察院要做好庭前预案,梳理好证据脉络,依法适用量刑建议,保证庭审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