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在近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作报告时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如何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到实处,是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和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的共同追求。近年来,大连市检察机关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狠抓未成年人保护“两法”落实,全力做好罪错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工作,创新打造法治宣传新模式,以能动履职主动融入“五大保护”,携手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努力实现“双向保护”的平衡和协调
“我们始终坚持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其回归社会预留通道。”大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冷冬冬告诉记者,对于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则依法当捕则捕、该诉则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张某因琐事与同学发生口角,纠集另外3人将被害人打伤。鉴于4人都是在校学生,均系初犯、偶犯,瓦房店市检察院对4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引入专业力量对4人开展心理测评,通过谈话了解他们的犯罪成因及悔罪态度。后经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对张某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积极参与的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又实施新犯罪行为的另外一名涉案未成年人,则依法提起公诉。
在鼓励和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走向新生的同时,大连市检察机关更加重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
从小父母离异的六年级学生小小(化名)被表哥性侵后,情绪极其低落,学业也因此受到影响。如何帮助小小缓解情绪、尽快适应新环境,是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王珊一直牵挂的事情:“案发后,我们及时安排心理老师为小小和其家人开展心理疏导。在得知因小小的监护人变更为其母亲,其父亲拒绝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小小的学籍无法迁移后,我们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协调属地行政机关按照相关规定解决小小学籍问题,保证其顺利升学。”
截至目前,大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联合医疗机构、公安机关在全市建立2个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站式办案中心,出台了《性侵害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配套文件。在提前介入、证据提取、法律援助、信息通报等方面,大连市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形成工作合力,构建起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格局。
构建富有地域特色的一体化社会支持体系
12岁的小花(化名)长期被继父性侵,精神严重抑郁,还曾自杀未遂。办理该案时,大连市检察院向该市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花和家人同步进行心理辅导。经过多次心理疏导,小花渐渐从负面情绪中走了出来。随后,该院又联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协调安排小花的入学事宜,并指定专业老师跟进辅导。目前,小花的生活已经重回正轨。
小花从陷入被害阴影到走出迷茫,再到迎来新生的经历,也印证了大连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满足未成年人司法需求的专业化、职业化。
记者了解到,2020年6月,大连市检察院与共青团大连市委、大连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服务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的未成年人保护一体化社会支持体系,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应运而生。该中心将涉未心理疏导、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帮教、合适成年人到场等司法社会工作委托给社会组织开展,实现了全市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共享共通、一体推进。该中心建立后,已先后为全市12个基层院提供服务300余次,并于2021年获评“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借助一体化社会支持体系,大连市检察机关在日常工作中还关注到了这样一类群体——因父母涉案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群体。
小明(化名)母亲因长期遭受家暴,遂与他人合谋将小明父亲杀害。案发后,小明的抚养问题成了难题。小明年仅11岁,祖父母年迈多病,家庭经济拮据,但司法救助金需要等刑事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得知情况后,为解决小明家庭的燃眉之急,大连市检察院多次与民政局等行政机关沟通联系,确定小明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每月向其发放1500元基本生活费,持续到其18岁。为缓解小明的情绪,该院还安排了专业心理老师为其开展心理疏导,帮助其早日摆脱心理阴霾。
“对办案中发现的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我们在保证其诉讼权利的同时,通过与相关行政部门及社会组织的协作配合,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生活帮助、就学便利等方面提供帮扶,积极构建一体化保护格局。”冷冬冬表示,截至目前,大连市检察机关共对66名因案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开展了司法救助。
搭建向未成年人群体普法宣传之“窗”
“妈妈,我的作业写完了,我们可以一起听故事了!”每周一晚上,小学生梓楠都会和妈妈一起收听《检察官说法》节目,她口中的故事是节目中的普法小故事。几年下来,梓楠和妈妈都成了这档节目的忠实粉丝。
2018年1月,大连市检察院成立了“莲心工作室”,并在喜马拉雅App平台上录制推出了利用互联网向未成年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的节目——《检察官说法》。
“这档节目以普法宣传、亲职教育、帮扶困境儿童为主,设置了法律会客厅、警钟长鸣、权益保护、法律小故事等6个栏目,每周固定播出两期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知识。”大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杜鹏告诉记者,截至目前,该节目已播出510余期,播放量达167.1万次,粉丝数3万余名。
《检察官说法》是大连市检察院面向未成年人群体普法宣传的一扇“窗”。像这样的“窗”,在大连市还有很多。
任命121名检察官在全市130所各类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工作,针对性侵、校园欺凌、暴力犯罪等多发问题向学生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防范措施,向教职工讲授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建立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组织青少年、教师和家长代表体验沉浸式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检爱同行——法治进乡村”活动,利用社区(村)“法治超市”平台,将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引入农村及偏远地区,为留守儿童送去更多关爱;邀请辖区师生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近距离了解检察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不折不扣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履行办案与监督、打击与保护、预防与宣传的职能,通过未检检察官的不懈努力,共同守护祖国的未来健康成长!”大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董立群表示。
庄河:借力网格员打通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公里”
“希望通过大家的帮助,我们能够及时、全面地掌握辖区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的生活环境及家庭现状。如果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或者有法律咨询、普法宣传需求的学校、群体或家庭,也请第一时间与我们沟通联络……”日前,庄河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钟媛给辖区29名社区网格员开展线上培训,并认真听取社区网格员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网格员们还被该院授予了一个特殊的身份——未成年人保护观察员。
“为了对偏远山区和海岛地区的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开展帮扶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我们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网格化管理有机结合,拓展未成年人保护线索来源渠道,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该院副检察长高维国表示。
父母离异后,小东(化名)随母亲在黑龙江生活。母亲过世后,小东的父亲想将其接到庄河,但在办理落户手续过程中发现小东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遂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小东因此成了孤儿。今年8月,庄河市仙人洞镇的社区网格员向庄河市检察院提供了该线索。该院检察官经调查后发现,小东因无人照管,存在不上学、没地方住等情况,遂与辖区政府、民政、妇联、共青团、公安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了小东的监管问题,合力对孩子实行全方位多维度的监管和关爱。
今年以来,庄河市检察院不仅在探索“检察+网格化”治理模式上发力,而且依托相关行政机关和专业人员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业化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截至目前,该院已对2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矫治,并通过行为矫正、心理疏导、思想访谈、亲职教育、团体辅导、公益活动等方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分级干预工作,已有15名罪错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甘井子:家庭教育指导让家长学会“真爱”
“小乐(化名)参与电信诈骗,作为母亲,我有责任。希望你们给小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也给我一个改进教育方式的机会,我保证监督好小乐,让他不再犯罪……”日前,大连市甘井子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电信诈骗案件时,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先后进行了3次家庭教育指导后,小乐的母亲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向检察官作出承诺并表达感谢。
16岁的小乐在玩网络游戏时被骗了几千元钱。当小乐向母亲哭诉被骗遭遇时,母亲不但没有安慰他,反而责骂其没出息。遭遇被骗和被训斥的双重打击后,小乐竟主动找到了诈骗自己的人学习诈骗技能,最终走上了电信诈骗的道路。
在提前介入小乐诈骗案的过程中,甘井子区检察院检察官刁鹏飞发现小乐的母亲在教育方面存在言语粗暴、方式单一等问题,遂在侦查机关开展社会调查阶段就提前介入,对小乐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制定个性化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及时对小乐进行心理疏导,对小乐的母亲提供亲子沟通技巧、换位思考等方面培训指导,帮助小乐家庭重建良好亲子关系、营造和谐家庭氛围,为案件后续处理奠定基础。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甘井子区检察院立足辖区外来流动人口较多、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发和涉案家庭父母家教存在问题的现状,不断探索创新“涉案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机制,将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深度融合,切实维护涉案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同时,该院通过对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效缓解和消除未成年被害人的戒备、恐惧心理,促使未成年被害人自愿陈述重要案情及证据信息,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今年以来,该院已对5名涉罪未成年人、2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及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已帮助2名涉罪未成年人顺利进入大学学习,10余名未成年被害人走出阴影,重新回归正常的学习生活。
开发区:沉浸式法治教育“好有趣”
“这个基地好有趣、好酷炫,还有影音动漫、游戏竞赛……不知不觉中学到了好多法律知识。我要把今天看到的、学到的告诉身边的小朋友,让他们也来感受和学习。”日前,大连市“少年大世界红领巾记者团”和“半岛晨报社记者团”的40余名小记者受邀来到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治课。
2020年12月,由大连市检察院和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联合筹建的大连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成投入使用。该基地设置了以案释法展区、互动点播展区、知识竞赛展区等多类型展区,通过色彩搭配及声光电的结合,将法律知识巧妙融入妙趣横生的情境中,集体验性、趣味性、互动性于一体,提升了青少年对法律知识、法律实践、法律价值的认识和了解。
此外,该基地针对不同类型的未成年人设置了个性化的法治教育方式和内容,实现法治教育从“输出式”说教转变为“牵引式”学习。对于结对帮扶的困难儿童及其家长,检察官向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提升儿童安全防护意识;对于观护帮教的涉罪未成年人,检察官同步邀请专业心理老师和相关社会团体,结合涉罪未成年人个性特点共同开展心理辅导、德育教育、社会实践等观护帮教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据悉,该法治教育基地运行以来,已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场次。“现在基地不仅成为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的新阵地,也是学校师生、未成年人家庭及社会各界的普法打卡地。”该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宠智表示。
普兰店:“彩虹未检”绽放光彩
为推动党建与办案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近年来,大连市普兰店区检察院始终坚持将“党建+检察”作为促进未检工作的重要法宝,不断创新履职方式、延伸服务职能,用心用情践行“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一切”的工作理念,创设了极具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团队——“彩虹未检”团队。
“党建+检察”的深度融合产生了神奇的化学反应,也为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来了源头活水。2021年以来,“彩虹未检”团队重点将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与“两个帮扶”工作相结合,会同普兰店区司法局制定出台《大连市普兰店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指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通过社会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措施,综合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家庭环境、父母教育等,并将分析评价结果融入社区矫正领域,通过多途径、多维度开展教育帮扶工作,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今年以来,“彩虹未检”团队已帮助3名有就业意愿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工作中,“彩虹未检”团队成员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及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极易被遗忘、忽略甚至被歧视。对此,团队主动对辖区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学习情况及生活现状,并成立两个帮扶小组结对开展跟踪帮扶。该院同时还与普兰店区司法局、区慈善总会、大连三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三川阳光助学工程”活动,向18名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发放助学金,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据悉,“彩虹未检”团队所办理的案件先后入选大连市检察机关精品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典型案例、辽宁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等,共有17名团队成员获得表彰奖励。
文稿统筹:本报记者张宇虹 窦晓峰 杨茜淳 通讯员吴珊珊 周津如 徐爽 安驰 王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