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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解读(四十七)
时间:2025-04-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可行!

“婚丧喜庆事宜”,主要是指生儿育女、结婚嫁娶、悼亡发丧、落成开业、庆祝生日、升学庆贺、乔迁新居、庆典贺礼等各类喜事、丧事。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是正常的社会习俗,也是人之常情,党纪并不限制。


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却以遵守风俗、顺应人情等借口,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甚至借此不择手段大肆敛财,严重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廉洁从政的政治生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带头移风易俗、抵制不良风气,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此作出严格的处分规定。


《条例》第一百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执纪监督中发现,有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大操大办子女婚礼、儿孙周岁宴、子女升学宴等事宜,故意扩散信息,主动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有的化整为零、分批次分地点设宴,掩盖那些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的事实等。这些行为违背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初衷,腐蚀公权力,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在实践中,在具体判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收礼是否违规,要具体分析。


一是,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是否造成不良影响,需要综合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当时当地情况条件、群众反映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二是,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借机敛财”是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通过直接邀请或者授意、暗示、默许他人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方式,达到敛取钱财的目的。


三是,未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但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的。如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拼奢华、铺张浪费,规模超过当地正常水平和当地群众心理承受限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纪依规作出纪律处分。


四是,“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主要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党员、干部不同于一般人员,婚丧嫁娶不仅是私事家事,还可能关系到其廉洁形象,影响干群关系、败坏社会风气。因此,应坚决杜绝利用职权大操大办、违规操办甚至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等行为,自觉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化风成俗、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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