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办案“匠心”淬炼从检“初心”
于海波,现任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三级检察官助理。2018年9月参加检察工作,先后从事侦查监督、刑事检察等工作,始终坚守检察工作一线,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贯彻到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用心用情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数年如一日,以无悔青春扎根平凡岗位,用实干书写检察担当。
精诚敬业 做创优争先的“匠心人”
自入院以来,参与办理200余起案件,包括省监委挂牌督办的厅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多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建国以来单笔伪造货币金额最高的“12.9特大伪造货币案”、中纪委挂牌督办专案等一系列在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案件。
砥砺前行 做全面发展的“善学人”
于海波同志工作能力突出,综合素质高,兼任扫黑除恶、认罪认罚、两项监督等专项工作。该同志热爱学习,善于将检察业务与新媒体融合,在全省首届微课制作大赛中,荣获“三等奖”以及“微力不凡”个人奖,被授予“三等功”。
飞扬青春 做凝心聚力的“筑桥人”
于海波同志不负青年担当,积极参加各项活动。2020年4月至2024年4月,在兼任牡丹江市院团委活动委员期间,组织开展“党史·检察青年说”读书班、送法进人民银行讲座、“奋斗耀青春,携手展风采”主题检察开放日等多项活动,并制作了一系列视频短片,取得广泛好评,荣获“牡丹江市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