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美亚,女,汉族,生于1990年10月,中共党员,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2017年9月进入陇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现为陇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先后荣获“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市十佳公诉人”、个人三等功一次,市、县优秀公务员、全县最美家庭、优秀共产党员、院先进个人等荣誉,2023年入选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库成员。
笔耕不缀,勤于专研
参加工作以后,她从不放松学习,充分发挥特长,在做好检察工作的同时,理论结合实际,积极撰写宣传信息调研文章,充分利用业余时间查阅大量文献,为调研文章写作打下坚实基础。先后在《法治日报》《检察日报》《西部法制报》《宝鸡日报》《宝鸡检察》以及中国法制西部网、西部法制传媒网等媒体发表宣传稿件、检察理论调研文章100余篇。撰写的多篇调研论文分别在省、市检察机关理论研讨会和法学会招标课题获奖、立项。
立足岗位 ,认真负责
从事检察工作七年来,她先后在公诉科、案管办、第一检察部工作,共辅助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刑事案件200余件。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认真负责,积极学习,注重把学习和自身检察工作相结合,保质保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就这样一步一个脚印,逐渐积累了不少丰富的工作经验,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全院干警的一致好评,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成绩。
勇于挑战,争先创优
她把每一个新任务新工作都当成锻炼提升自我的机会,先后代表本院参加了第二届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竞赛、第三届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和全省、全市十佳公诉人暨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在各项比赛中,她都全力以赴,功夫不负有心人,她先后荣获“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和“全市十佳公诉人”称号。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为民司法的贴心人,以匠心守初心,不负最美检察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