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凡民
1931年出生,陕西省绥德县人。1948年2月入党,曾参加陕北战役、西北瓦子街战役、抗美援朝,荣获“朝鲜军功章、解放奖章”;1964年8月毕业于北京工业大学,1978年进入最高检参加恢复重建工作,曾任检察长办公室秘书、监所检察厅办公室主任,1991年离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