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以来,在上级院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立了“检察工作以业务为中心、业务工作以办案为中心、办案工作以质量为中心”的工作思路,各项检察工作稳步推进并均取得良好成绩,曾被评为全国、全区先进检察院。2015年以来,先后被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检察院、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及县委政府评为“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接待示范窗口”、“集体三等功”及“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先进基层党组织”、“支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被县委政府评为“尊师重教先进集体”2019年机构改革前诉讼监督部被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评为集体三等功、被磴口县委政府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17年度实绩突出领导班子、被磴口县妇女联合会评为优秀基层妇女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