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
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
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第三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4年第三季度,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7件。均为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了解案件进展的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始终坚持“逢问必录”的原则,坚持填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