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院发出绿色出行“135”低碳环保倡议书,鼓励大家选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文明环保生活方式,为绿色发展贡献力量。
让我们积极采用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减少污染、有益健康、兼顾效率的绿色出行方式,坚持做到绿色低碳出行“135”——上下班和办理公务时,在1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步行,在3公里以内的尽可能选择骑自行车,在5公里以内的尽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节能减排从我先行,低碳生活点滴做起。如果您准备购车,建议购置新能源、低排放、低油耗、低污染的汽车;如果您是“有车族”,建议每周少开一天车,尽量使用公共交通低碳出行;如果必须驾车出行,请您做到环保驾车、文明驾车、有序停放。
让我们在践行绿色出行方式的同时,主动宣传、倡导、推广“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健康出行理念,带动更多人自觉参与到绿色低碳出行“135”行动中来,共建共享低碳、健康、有序、文明、畅通的绿色交通环境。
每个人迈出一小步,社会就会迈出一大步!作为检察人员,我们更要做“把关节流,把关尽责”的推动者和示范者。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践行绿色低碳出行“135”,共同建设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