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危险驾驶相对不起诉案件的社会治理效果,近日, 针对我院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决定的两起危险驾驶案件,我院在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基础上, 召开了案件公开听证会,并在会后与公安机关积极进行沟通协调,安排两名被不起诉人协助交警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在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两名被不起诉人听从执勤交警安排, 协助交警维持路口交通秩序,对于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并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向群众释法、普法,让群众更直接的了解危险驾驶的危害后果,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两名被不起诉人在服务过程中增强了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也深刻认识到自己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并积极表示在以后的生活中将引以为戒、遵纪守法,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驾驶规则,努力为“平安磴口”建设出自己的一份力。
此次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达到了良好的惩治教育被不起诉人的目的,也进一步促进了我院司法公开,保障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下一步,我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要使命,在案件办理中不断深化“三个善于”工作理念,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