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
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人,不捕12人;提起公诉130人,不起诉71人。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98 %;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100%;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9.2%。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5件。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2件次,监督采纳率96.2%。
➤3.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件次,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件;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违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0件。
二
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同期采纳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同期采纳100%。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2件。
三
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对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00%。
四
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3年1至10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0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60件。
(二)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3年1至10月,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期,法院一审裁判1件。
五
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3年1至10月,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1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3年1至10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2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2023年1至10月,开展法治巡讲15次。
六
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司法救助工作情况。2023年1至10月,开展司法救助10人。
七
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3年1至10月,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6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