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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检察·益心守护】全国生态日|以检察之力守护生态之美
时间:2023-08-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指引下,以检察公益诉讼的担当融入、服务和保障磴口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拓展、延伸工作触角。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为进一步凝聚生态资源保护合力,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主动贴近、持续作为,协同磴口县水利、环卫等行政部门,联合磴口县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开展一系列工作,当好生态环境的守护者。







PART.1

助推垃圾处理厂规范化处理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磴口县垃圾处理厂环境监督,持续提高行业污染防范水平,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磴口县环卫、公安、法院等前往县城垃圾处理厂,对垃圾的填埋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询问工作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发现垃圾处理厂无水土保持方案,检察院工作人员当场向环卫部门提出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对垃圾处理厂进行监督治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从源头上治理周边环境污染。







PART.2

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守护群众用水安全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与磴口县水利、公安、法院以及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对磴口县境内多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走访检查,重点对饮用水水质安全隐患、设施设备、保护措施等进行现场排查,并逐一核实水源地基本信息。饮用水安全事关民生福祉,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诉求,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PART.3


湿地保护+入户宣传,提高群众生态文明意识,增强全民生态保护自觉






奈伦湖地处磴口县乌兰布和沙漠南部,是巴彦淖尔市最大的人工湖 ,湖中大小岛屿十余处,由于气候适宜、水质好、浮游生物丰富,吸引大批鸟类栖息、逗留。为强化对奈伦湖湿地公园保护,守护亮丽风景,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磴口县水利、公安、法院的工作人员,深入检查湿地保护情况,并对附近农户进行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手册,讲解设立全国生态日的意义、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成为生态环境的宣传者、实践者、推动者,营造浓厚生态文化氛围。





今后,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持续立足生态检察职能,坚守初心,担当使命,守护这一方“蓝天碧水净土”,在助推美丽磴口建设中贡献更多的检察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