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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检察•益心守护】做好草原保护工作 守好生态保护红线
时间:2023-08-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做好草原保护工作

守护生态保护红线


磴口检察在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系统观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磴口县靠近乌兰布和沙漠,境内地貌复杂,草原地势从西北向东南倾斜,面积125万余亩,是重要的自然资源,具有涵养水源、防风固沙等重要的生态保障功能。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不断探索森林、草原跨区域协作工作,全力推进磴口县小生态向好。



机制+检察建议,从源头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与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签署了《磴口县“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制度(试行)》,该工作制度的试行标志着双方协力推动磴口县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具体举措。

同时,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林业和草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存在监管力度不足、对部分未恢复破坏草原林地履行行政监管职责不到位等问题,就存在的问题向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植被恢复基地促进生态恢复落到实处













磴口县“公益诉讼植被恢复基地”位于磴口县防沙林场二十里柳子作业区,基地占地面积560亩。
该基地的建成主要是针对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当事人无法在原址恢复生态环境或当事人不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行政主管机关代为履行植被恢复需要异地补植时而建立。
该基地的建成有利于对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的当事人从轻处罚,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既惩治了犯罪,保护了环境,又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更多的人,让公众切身感受绿水青山的来之不易。








法治宣传+联席会议,提升群众保护草原的思想认识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为推动草原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形成生态资源保护合力,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多次与磴口县公安局、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促进草原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并深入各乡镇开展草原保护普法宣传,向群众宣讲保护草原的重要意义、解答群众关心的疑惑问题等,不仅提高了群众的法治意识,更提高了群众对保护发展草原资源的思想认识,切实让法治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形成全民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对进一步落实草原保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今后,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有效联合相关行政部门,持续开展草原保护工作,积极探索“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生态检察立体化工作模式,以“检察蓝”护好“生态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