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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服务“三农”】磴口县人民检察院为“磴口华莱士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保驾护航
时间:2023-04-23  作者:  新闻来源:第二检察部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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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驾护航


检察服务“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为“磴口华莱士瓜”地理标志产品

保护保驾护航











磴口华莱士瓜在磴口县已有近70年的种植历史,该产品外形美观、色泽金黄、香气浓郁、甜度适中,集香蕉、荔枝、芒果、蜜桃等多种水果的味道于一身,吃起来光滑润洁、回味悠长,被誉为瓜中“仙品”。1997年,磴口县被国务院中特办批准授予“中国华莱士蜜瓜之乡”。2005年11月,磴口县政府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磴口华莱士瓜”产地证明商标,2007年10月核准注册,2020年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随着磴口华莱士瓜品牌的不断发展,假冒伪劣磴口华莱士瓜、侵犯磴口华莱士瓜品牌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也时有出现,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也损害了磴口华莱士瓜品牌。




为做好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找准地理标志商标检察保护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工作,确立常态化保护机制,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制定了《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相关部门的任务和重点,夯实了责任和目标,形成了全院一盘棋的格局。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地理标志保护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近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通过走访磴口县知识产权局、磴口县华莱士瓜研究所以及瓜农种植基地等,对地理标识产品“磴口华莱士瓜”的保护现状进行了摸排、调研。




通过调研详细了解了“磴口华莱士瓜”商标的授权使用、品质保障以及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规范使用和管理“磴口华莱士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合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









下一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服务“三农”专项行动持续做实做细地理标志检察保护工作,对“磴口华莱士瓜”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及时提供检察服务、把知识产权保护检察工作融入磴口县经济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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