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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赏”广告,怎么“赏”?
时间:2023-03-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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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典”


条文+案例+解读,让民法典从法律文本走向你我他


合同的订立


悬赏广告

(完成悬赏广告中的特定行为

能主张报酬吗?)


法言俗语

什么是悬赏广告呢?悬赏广告,是指悬赏人以公开方式表示对于完成特定行为的人给予报酬的意思表示。生活中,你是否经常会在朋友圈、小区内墙上看到:本人丢失狗狗一只,白色小京巴,望好心人送回,必有重谢!如果你遇到了这只狗会不会给主人送回去,会不会向主人要求酬金呢?送回狗的人向狗的主人主张酬金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以案释法



王强外出不慎将手机丢失,手机内有重要物品。万分着急之下,王强张贴寻物启事。信息发出后小张将在卫生间内拾得的手机送还给王强王强觉得小张拾得手机后有返还所有人的义务,王强不愿意支付小张在寻物启事内写的必有重谢。小张则表示,王强应该兑现承诺,支付自己奖励



一起来看↓↓



检察官说法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陈红

1.作为悬赏人来讲,发布悬赏广告要慎重,悬赏广告一旦发出后,要信守承诺,向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及时支付许诺的报酬。
2.完成特定行为的人可以向悬赏人主张报酬,该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3.不知悬赏广告而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的人,其也享有报酬请求权,也可以向悬赏人主张报酬。
4.完成悬赏广告指定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无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也可主张报酬请求权。


检察官提示:悬赏广告是可以撤销的,但是撤销的形式和载体的传播广度要和发布时相同或类似。悬赏广告的撤销效力,对于在撤销之前就已经完成行为的行为人,没有对抗性,即撤销了悬赏广告后,对于在撤销前已经完成特定行为的行为人,不能拒绝支付报酬。如果发布人在悬赏广告发布后,恶意撤销广告,给行为人造成损失的,行为人还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提供证据请求发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条文


第四百九十九条 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