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磴口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第四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如下:
2022年第四季度,我院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件。均为社会各界向检察机关和办案人员了解案件进展的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坚持填报情况报告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责问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我们将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杜绝干预司法办案行为,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检察力量。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
1月5日
(政治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