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送达现场,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东向交通管理部门公开送达了磴检建[2022]2号《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分析了本地区近年来对醉酒驾驶机动车未被吊销驾驶证、无证醉酒驾驶后仍申领驾驶证存在管理漏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认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是对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破坏,放任这些违法驾驶人员开车上路,而不予以有效限制和处罚,不仅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漠视,更是对他人人身安全的不负责任。
被建议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提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未被吊销驾驶证、无证醉酒驾驶后仍申领驾驶证的问题非常重要,触动很大,将根据检察建议积极部署工作,推进此类问题系统性解决,与检察机关共同努力推动我县道路交通安全。
本次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是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的一项工作方式,改变了以往“文来文往”的做法,转变为“面对面、零距离”互动,确保检察监督意见内容传达到位。督促交通管理部门消除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规范了交通管理部门在驾驶证申领、吊销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面对面的交流,检察官进行释法说理,保障被监督方式的知情权、表达权。今后将大力推动检察建议的释法说理和公开宣告送达,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实效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实现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为实现多赢共赢的目标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