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经磴口县农牧林水综合执法局调查,苏某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中国林科院沙漠林业实验中心一场其流转地块内建养殖暖圈,主墙体已建成,未安装彩钢顶,致使林地用途改变。磴口县防沙治沙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当事人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并处罚款。现苏某某已缴纳罚款,但未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磴口县防沙治沙局目前仍未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职权进行监督受理案件后,发现被处罚人苏某某夫妇年过半百,从老家河南来到我县,流转土地从事养殖业,举目无亲,生活困难。
听证会通过承办检察官介绍案件情况和需要听证的问题,听证员通过提问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了解并经过讨论后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在养殖暖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前提下,为苏某某夫妇规划新的土地供其建设养殖暖圈,以保证生产和生活。
最终,经过承办检察官释法说理,苏某某承诺将对违建养殖暖圈自行拆除。防沙治沙局、自然资源局、中国林科院沙漠实验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将重新规划土地供其建设暖圈,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我院本着依法办案的原则,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通过召开听证会的方式,通过释法说理,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