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联合检查活动采取实地调查、现场检查、翻阅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以处方药销售、药品储存、营业场所设施设备等薄弱环节作为重点,对照药品经营规范,对康福龙泰磴口第一分店、蒙肽药店、磴口大药店进行了全方位检查。经检查发现,被查药店基本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营。
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持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常态化,强化药品领域执法协作,形成药品安全保护合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