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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一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内蒙古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2020-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河湖”治理司法保障工作的有关情况

会上发布了公益诉讼典型案例16件,其中,内蒙古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典型案例8件,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磴口县黄河二排干渠医疗废物乱堆破坏生态环境案”成功入选。

近年来,随着医疗废物的数量不断增多,某些医疗卫生机构为了节省成本,置基本的医疗废物处理制度于不顾,处置不及时、随意丢弃等不规范的现象频发。医疗垃圾在国内外被视为“顶级危险”致命杀手,乱扔乱放的医疗垃圾不仅污染环境,还会给附近居民带来二次传播疾病的危险。

2019年7月,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磴口县隆盛合镇黄河二排干渠河道内大量堆积生活垃圾,并混杂着大量医疗废物。河道内堆积医疗废物,不仅造成河道水质污染、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容易引发疾病传播,威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磴口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医疗废物乱堆挤占河道问题分别对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环境保护局、隆盛合镇政府立案。检察机关立案后,隆盛合镇政府及时对河道内堆积的大量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进行集中清理,恢复了河道清洁。检察机关针对医疗废物随意处置污染环境问题分别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针对医疗废物随意处置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活动加强监管。收到检察建议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县环境保护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隆盛合镇政府对辖区内所有卫生机构医疗的废物处置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管理漏洞,制定了《磴口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规范化管理实施方案》,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医疗废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易引起疾病传播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对于医疗废物的处置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防止医疗废物管理不当而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本案中,检察机关在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河道医疗废物之后,针对医疗废物管理漏洞,推动行政机关建章立制,通过完善制度,规范了本地医疗废弃物管理,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此案的办理,保护了河道的生态环境,促进提升了“保护母亲河”理念意识,同时推动各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了医疗废物管理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