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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18-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年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同教育等部门积极协作,为推动我县教育工作在依法有序的良好环境下顺利进行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近日磴口县委、县政府授予我院“尊师重教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立足检察职能,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我院精心选拔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发育特点的业务骨干组成未成年人案件办案组,实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专案专办,用专业的办案技能,恰当的教育方式、方法,保障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的质量与效果。通过制定出台《磴口县人民检察院落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二、依托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选拔、推荐优秀青年干警担任我县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巴彦淖尔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法制宣讲团”成员,通过“法治进校园”活动,已向我县8所中小学2600余名学生进行了宣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针对未成年人家长的法制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社会各界一起加入到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

    三、还以舌尖安全为切入点,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我院针对本年度“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各位校长、老师提出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在秋季开学伊始,结合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要求,联合磴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磴口县教育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活动,严防严管严控学校和学生小饭桌、校外培训机构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

    四、以教育为核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并取得实效。我院针对一起因刑事犯罪被侵害而陷入生活及学业困境的未成年人,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向上级部门申请相关的司法救助款项的同时,积极与教育、医疗、民政等部门沟通联系,围绕让未成年被害人回归学校继续学业为目标,高效开展生活、医疗及心理救助系列工作。目前,通过社会关爱、多方支持,未成年人获得了有效捐助、救助并重返校园。

    我院将会再接再厉,以更加负责的工作态度投身于有关尊师重教的各项法治行动中,为磴口县各项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援与保障,与广大教育工作者一道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供稿人:布特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