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
时间:2017-04-11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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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以来,磴口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多措并举促进“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本院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制定的两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工作制定了《关于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并将该方案抄送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
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督导工作开展,侦监部门具体实施,该院民行、案管、反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分解任务,落实分工,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作为今明两年的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和开展。
在执行方案过程中,本院侦监部门提前介入一起磴口县沙漠林业分局立案侦查的某沙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毁坏国家公益林二百余亩的案件,承办人通过审阅案卷,与侦查人员沟通,对该案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全面的参考意见,并对继续侦查取证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保证办案质量。同时,将持续关注该案的后续侦查。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积极落实方案要求,加强与行政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为实现在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方面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而努力。
供稿人:张慧 任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