磴口县公安局于2019年12月11日对张俊贩卖毒品罪、田树生运输毒品罪向磴口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于2020年3月25日对张俊贩卖毒品罪、田树生运输毒品罪依法提起公诉。磴口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对被告人张俊贩卖毒品罪、田树生运输毒品罪依法作出有罪判决。被告人张俊、田树生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均认罪认罚。